上一集,卓祐薪律師已經為大家介紹過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,包括「安寧緩和醫療」的意義,以及如何預立「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。這一集,卓祐薪律師接著為大家介紹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的進階版—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。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在臺灣施行,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「善終權」的專法。從治療過程保障病人「知的權利」,到擴大預立醫療決定的適用對象,制訂更加嚴謹和完備的規範。
在人生必經的,從「病」到「死」的這段路上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兼顧到尊重本人醫療意願,降低家屬的憂心與壓力,以及增進和諧的醫病關係,讓每個人都能有個自主、安詳、正念的善終。
相信你曾經在影視作品裡,看過醫師搶救病患的畫面。醫師妙手回春,從鬼門關前救回寶貴生命,家屬感激涕零,圓滿結局。但相同情形,若發生在末期病患的身上,每次積極搶救,僅僅是延長病人的瀕死過程。是不是與我們所嚮往的平靜、安詳、正念的善終抵觸了?
來點香光特別邀請到卓祐薪律師,為我們介紹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。
什麼是「安寧緩和醫療」?如何預立「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?讓我們一起學習,如何完成一份在法律上有效的預立醫囑。